本人目前h1b签证,八月中末将辞职并搬到配偶所在的城市。九月底本人计划和配偶准备回国和他他面签H1B,同时我将递交和面签H4。所以中间有五周左右的时间是会有身份问题。
想请问:
1. 是否有先例:是否可以和公司HR商量等到十月一日再上报结束我的h1b,以此维持我近一个月的身份保持依旧是h1b?这种做法是否对公司利益有很大损害?作为律师你建议我们外籍员工应该怎么和公司商量这件事才成功率最大?
2.(如果1行不通)假设我辞职前尽快在美国境内递交H4申请,根据目前的处理速度我是不可能在回国前拿到批准的,那么我回国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境内申请的H4面签?还是需要完全从新申请一个新的H4?建议我多早开始申请境内H4?
3.一般境内申请H4需要多久才能拿到receipt(不是approval)?只有拿到receipt才算状态Pending对吗?
4. 以上1和2我认为的二选一的方案,由于本人已经开始了绿卡的申请并且已通过140,哪个方案(1 或者2)对延续绿卡申请危害小一点?还是都差不多?
非常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