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具体情况是F1签证持有者合法使用CPT在公司实习,实习结束之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然后,公司联系学生想把之前实习时候做的东西(这些内容在合法实习期间完成)申请专利(学生作为专利持有者之一),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把已经做完的材料分享给公司,可能需要和公司的专利律师解释一下已经做完的工作。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律师:
1. 申请专利这个过程符合移民法吗(是否算作为公司工作)?我个人的理解是这应该不构成为公司工作,因为专利内容是在CPT实习期间完成,专利申请主要由公司律师完成,学生现在只提供已有的材料和必要的解释说明。
2. 专利发表后,根据公司规定,公司会给学生支付patent bonus,payroll上的payment type是patent bonus, total working hours是0。这笔收入合法吗?我个人的理解是虽然payroll是在实习结束之后收到的,但是实际的工作是实习期间完成的,total working hours也是0,应该没问题。
感谢律师解答我的疑问,祝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