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OPT Initial在7月10日到期,我在7月2日申请了extension,USCIS在7月6日received case. 目前我拿到一个新工作的offer,对方正在办理e-verify,希望我可以在他们e-verify通过后尽快去上班(两周内)。可是两周内我应该不太可能收到新EAD卡。我咨询了学校的global service, adviser说理论上可以在pending期间换雇主,但存在一定风险,USCIS可能会decline我的申请。目前我应该有两个选择:
- 把新雇主报给学校拿到新的I20,重新准备extension的材料发给USCIS。
- 跟新公司说给他们volunteer直到拿到新EAD卡再让他们把我加到e-verify系统里面。
请问律师, Option 1在移民局收到我的新材料后,我可以为新公司工作吗?还是也要等到新EAD卡到了才能工作?在不让新公司等的前提下,我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