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毕业的F1学生,目前申请OPT,已经拿到了EAD卡,开始时间是7.1.2015,于明年的6.30.2016结束。目前已经拿到offer,开始日期是7.27.2015.I20的最后一页也已经有OPT的一页,签了字。目前拥有的f1签证是8月5日过期,所以想趁着工作开始前回国续签,看了你发的微博,想私信再确认下。我现在虽然有了材料但是是7.1日之前回国,算grace period吗?请问如果续签的话,由于在网上没有查到失败的案例,但是大家都说不推荐,请问下可行吗?几率高吗?失败的案例存在吗?如果不续签直接用原来签证回来是否也可以?我理想状态是续签后回来这样之后可以进出自在点,请问您有没有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