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2轉10的婚姻綠卡,已經收到48個月的延長信了,這樣可以出國嗎?回程入境美國需要準備什麽資料?
认证律师
您好,你目前持有2年婚姻綠卡,已申請轉為10年綠卡並收到I-751延長信,這代表你的綠卡效期已自動延長48個月。在此期間你是可以合法出國的。回美國入境時,請攜帶以下資料:過期的2年綠卡、I-751延長信(I-797C通知)及有效護照。這三項文件即可證明你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航空公司和海關都會接受。若打算長時間停留國外,建議額外諮詢或考慮申請I-551臨時綠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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