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美国移民局正式启动今年H-1B申请还有两周时间,今年正好赶上新一轮H-1B改革,本轮改革中有一条新政策备受瞩目——创业者申请H-1B!
创业文化在美国源远流长,entrepreneur精神备受推崇,尽管美国有超级多优秀的创业者都是来自于其他国家的移民,但美国却一直没有相对比较便捷的为创业人才创立的工作许可,H-1B作为最常见的工作签证之一,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认定创业者申请H-1B的条条框框太多。
直到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执行的H-1B改革方案《Modernizing H-1B Requirements, Providing Flexibility in the F-1 Program,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Other Nonimmigrant Workers》改变了这一局面,这一次DHS和移民局明确给出了重要说法:
一个拥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者具有多数投票权的对公司是有实质控制权的Beneficiary-Owners,是可以使用这家公司为自己提交H-1B申请的!
今天小纽就展开和大家聊聊“创业者/自雇老板们想为自己申请H-1B”的这个话题~
美东时间本周四2月27日晚8点,小纽将和ARCFE美国创业区域中心一起为大家带来一场直播讲座,重点聊聊“H-1B自雇申请”这个主题,欢迎感兴趣的小伙伴报名参与我们的讲座活动,届时大家有机会和美国资深移民律师进行现场交流~
Beneficiary-Owners现在可以自雇申请H-1B了
“是否可以自己创立公司后为自己申请H-1B?” 这是历年H-1B申请季中最高频的问题之一。
根据小纽多年的申请经验,移民局在这方面的考核非常严格,一度在政策上也相对模糊搞得申请人不太好操作。以往移民局会重考察这个雇主和雇员的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s是否合规,一般成功的申请都必须呈现出“公司有管理层来管理这名有股权或者公司的创始人”的状态。
直到DHS最近推出的H-1B改革方案中,公开地讨论了“H-1B自雇”议题,为这类申请提供了一份明确的申请指导:
DHS删除了对传统“雇主和雇员的关系”的要求,对于又是申请人、又是受益人的这类Beneficiary-Owners H-1B申请人,他们在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controlling interest),或拥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是可以使用这家公司为其申请H-1B的;
但是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依然是一份“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申请人可以履行与管理公司相关的非“专业职位”职责,但大多数时间内需要履行的“专业职位”的职责;
首次申请和首次延期都会获得18个月的有效期,在二次申请延期时,如果通过审核将会获得最长有效期为三年的延期!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自雇申请H-1B移民局会重点考量哪些因素?
自雇申请H-1B首先需要符合移民局对H-1B的核心考察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雇主得是在美国注册的且有实际业务、正常运营的公司,当他们有真实需求要雇佣外籍专业人才,公司有足够的财力可以支付外籍员工达到现行工资标准的薪资。
H-1B受益人要有学士或更高以上的学历,和雇主之前是有真实的雇佣关系,且受益人的学历背景与申请的职位相符。
这必须是一份真实存在的工作,符合移民局对“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定义的岗位,受益人需要具备与岗位匹配合格的学历/经验,且这家公司设置这个岗位是合理的。
比起各方面条件都很完备的大公司,规模小、人员少的初创公司最容易被移民局质疑的点包括:形同虚设的岗位,雇佣关系不真实,公司是否是正常运营,是否有真实客户/有收入等等。
自雇申请H-1B会比一般H-1B申请考虑更多:比如如果申请人是刚毕业成立了这家公司,虽然没有太多专业从业经验但却是公司唯一的技术骨干,自封CEO兼CTO,在确定现行工资标准时应该按哪个级别来申请?Level 1/Level 2这样的初级工资水平能说服移民局吗?但如果申请Level 3/Level 4这种更高级别的工资,如何说服移民局你有充裕的资金能够支付高级别的工资水平?
大家需要很明确的是:
“自雇申请H-1B”并不是“因为找不到合适雇主申请H-1B,所以我们就自己成立一个公司自己申请自己”的救命稻草!
相比起“就职于大公司、由雇主提交H-1B”的申请,自雇申请H-1B的难度要更高,大家在准备申请时需要格外用功打消移民局的疑虑,说服移民局这份申请不是为了留在美国、获取身份而编造出来,而是一份有真实需求且符合各项要求的申请!
另外,移民局也规定自雇H-1B申请人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有大多数时间用于从事“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相关的工作,部分时间可用于非专业职位的其他公司运营岗位职责。
那么H-1B自雇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申请呢?
往大了说,H-1B自雇最适合“有真实需求的申请人”!
这类申请人有创业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需要使用H-1B在美国境内开拓自己的商业版图;
或者已经有了一份全职工作的打工人,一直想创业,那么可以考虑在保住朝九晚五日常工作的同时逐渐开拓自己的创业之路,对于已经有了一份H-1B的创业者可以通过H-1B自雇政策申请Concurrent H-1B,等创业公司更成熟之后再转全职创业。
关于Concurrent H-1B的具体信息小纽曾经在《99%的H-1B打工人都不知道的H-1B重要隐藏福利!》这篇文章里详细介绍过,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跳转了解。
H-1B自雇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从操作层面,如果你想申请H-1B自雇,那么在参与H-1B网上电子注册之前,你需要已经有一个符合美国美国法律的合法公司。
可以证明这家公司是合法的、有真实存在的工作机会、运营良好的证明材料包括:
美国国税局IRS签发的雇主识别号码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在正规商业地址的办公室;
商业银行账号;
Payroll系统;
公司网站信息;
有除了你自己之外的其他员工;
商业合同;
有充足的商业运转需要的资金以及员工工资等。
以上就是小纽关于H-1B自雇的一些思考,新政策出现后对申请人来说肯定是多了新机会,但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新政策也很考验申请人和H-1B律师们,小纽数十年如一日在H-1B申请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自信有充分的能力和经验可以帮助大家成功搞定自雇类H-1B申请!
大家对2025年申请H-1B还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为您搞定2025年H-1B申请,欢迎随时拨打小纽的热线电话800-685-6947免费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热情服务!欢迎大家踊跃报名我们2月27日的线上讲座,与我们的律师进行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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