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目前正在申請STEM OPT,在申請表上的地址是我目前的居住地 (簡稱A)。由於我的職位是hybrid,最近公司叫大家回辦公室並要求我更改我的legal address,並且這個legal address必須要在離公司50 miles內的地方(A地離公司距離150 miles)。在申請STEM OPT的同時,我也正在申請綠卡,在綠卡的申請表上我是填A地的地址。我的問題是,如果持有STEM OPT,請問USCIS有任何規定說要申請者的居住地一定要離公司地址50 miles內嗎?我目前上網查的情況是h1-b visa有這個規定,但沒看到任何opt的住址規定。在麻煩知道的人為我解答一下。我目前不想改legal address主要是因為綠卡申請已經通過,接下來會進入I-485階段,我的地址如果跟我老公的地址不一樣,我們怕I-485會被拒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