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美国移民局公布了一项针对有条件绿卡申请永久绿卡免除面试的最新规定,这条新政策主要是为了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好让移民局腾出更多人手和资源审核其他类别积压严重的申请。
下面就来和小纽一起了解一下有关这条政策的最新变化吧~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通知,版权属于原作者
不同于一般我们讨论的美国职业移民申请,婚姻绿卡是会有临时绿卡和永久绿卡之分的,这个临时绿卡,也叫有条件限制绿卡,就是移民局这份最新通知里提到的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s。
美国移民法有规定,如果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在为外籍配偶申请绿卡,申请时如果两人的婚姻未满两年,外籍配偶将获得的就是有条件的有效期仅有两年的临时绿卡。
这两年临时绿卡期限内双方继续维持真实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可以在临时婚姻绿卡到期前向移民局申请撤销临时限制,转为十年有效期的永久绿卡。如果申请时这段婚姻本身已经超过两年,就可以直接申请永久绿卡了。
按照现行规定,临时绿卡持有人需要和公民或绿卡持有者配偶在临时绿卡到期前90天提交撤销临时限制申请,即I-751表格,这份申请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证明这段婚姻的真实性。I-751的申请费是$595,另外还需要缴纳$85的打指模费用。
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都能为配偶申请绿卡,但申请时需要证明这段婚姻的合法有效性、这段婚姻持续有效,且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规避法律、或是为了获得绿卡这种移民利益。
这也是美国移民法律设置两年临时绿卡之后再申请转为永久绿卡的初衷,之前除了在申请转永久绿卡时需要提交各类证明资料外,临时绿卡转正时还有可能被要求面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I-751申请未能在临时绿卡到期前递交,临时绿卡会因身份过期失效被发放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面临驱逐离境,所以计划或者已经申请了临时婚姻绿卡的申请人一定要注意申请期限,如果有特殊情况延期递交申请,需要在申请时附上一份解释说明。
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交撤销临时绿卡两年限制的申请,夫妻需要提交有着双方签字的I-751表格,提交一份I-551绿卡申请表格,以及证明婚姻真实有效持续性的证明资料,例如共同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I-751申请表格,版权属于原作者
虽然维系真实有效持续的合法婚姻是临时转永久的重要前提条件,但并不是说这段婚姻出现状况就一定不能临时转永久,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临时绿卡持有者也可以在公民、绿卡持有者配偶不支持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临时转永久的绿卡申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川普任内移民局对于婚姻绿卡申请增加了一份I-130A表格。I-130A表格是婚姻绿卡申请必须提交的补充资料,绿卡受益人要据实交代自己婚前的各种过往信息。
不仅如此,I-130表格中加入了申请人绿卡方式获得的问题:你是否是通过与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格进行了细化规范,对“什么人不具备为配偶申请绿卡”的规定有了更清晰的界定。
如果你是通过与公民、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你就不具备再为新配偶申请婚姻绿卡的资格,除非出现一下任意一种情况:
a. 你已经归化成为美国公民;
b. 你已经持有绿卡至少五年;
c. 你能证明上一段让你获得婚姻绿卡的婚姻是真实的;
d. 上一段让你获得婚姻绿卡的婚姻因丧偶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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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 移民局修改美国婚姻绿卡临时转永久面试规定,已立即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