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现在人在美国。两份H1B工作都在大学里,不用抽签。我的问题是,我当前的H1B 5月6日到期,是自然到期的,没有辞职。新的transfer的H1B 5月7日生效。我三月份还file了I-539调整成H4 (也是5月7日生效),作为找不到工作的backup,现在H4申请只是拿到了receipt,还在pending过程中,没有approve。
我的问题是:
1. 我自然结束H1b,是不是就没有60天的grace period了?
2. 我想6月14日再去新工作入职,可以吗?因为牵扯到小孩上学和跨州搬家。
3.如果我后来想撤销掉H4申请,是不是必需要5月7日入职?
4.撤销H4有什么办法能保证一定成功吗?给移民局打电话可以保证成功吗?
5.如果我不去约打指纹,移民局能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吗?
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