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H-1B批了但有效期只有3个月、工资太低移民局100%较真...这些高频问题快来提前避开!

新闻 0 回答

H-1B批了但有效期只有3个月、工资太低移民局100%较真...这些高频问题快来提前避开!

2020-04-10 |

 

居家隔离、远程办公、买菜/吃饭主要靠网购的生活模式大家已经渐渐习惯,转眼间移民局开始接收本轮H-1B申请包裹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抽签前就开始准备申请包裹的小伙伴此时可能已经有人寄出了包裹,不过大多数人的申请包裹还正在准备中。


今天小纽将给大家带来这两年我们申请中遇到的几个经典案例,这几位小伙伴虽然在申请路上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最终都顺利收获了工作签证,今年正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小伙伴都来沾沾喜气吧~~

 

 

工资太低?你答应移民局不答应

 

在美国工作的小伙伴们,除了心心念念的H-1B申请之外,优厚的薪资也是支撑我们奋力拼搏的动力之一。在申请H-1B时,工作岗位的专业度和工资收入有着密切联系

 

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工资与岗位不匹配,移民局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你的职位专业性不够,或雇主没有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image

 

移民局有相关规定,在申请H-1B时,美国雇主必须证明其将会付给该外籍雇员的报酬不低于当地现行工资标准。担任Intern Architect的L先生就遇到了此类问题,他的雇主给的薪资只愿意达到劳工部定的“Level One Wage(初级工资)”标准。

 

别看他的Job Title只是入门级别,他的工作内容已经能充分突出其专业性和复杂性,甚至可达到“Level 2 ”的薪水标准,移民局因此提出了职位的专业度跟工资不匹配的问题

 

image

 

针对雇主不愿支付同等水平的工资问题,小纽建议L先生准备与他职位相同同事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薪资收入等资料,体现雇主对于同一岗位的工资标准都是一样的。

 

此外,由于雇主规模不大,对于提供L先生未来三年充足的工作量有些难度。小纽通过对于该公司网站对外宣传材料的研究,整理了大量与L先生工作相关的项目材料,来证明其工作量十分充足。

 

这一仗其实是和移民局硬碰硬的较量,毕竟移民局对此有过明确的规定,但是通过小纽充分的材料准备和解释说明,L先生的H-1B申请随后顺利获批!虽然没能帮L先生从成功涨薪,但是到手的批准信还是让L先生颇感欣慰。

 

这几年为了避免薪酬过低的问题,我们一般会建议与雇主协商避免使用初级水平工资申请,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因为工资水平遭遇RFE的几率。

 

 

为第三方公司工作?移民局重点盯防

 

在IT行业、又为第三方工作的小伙伴们近来年可没少吃移民局的苦头,除了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都要很出挑之外,还要经受得住移民局的百般刁难。

 

最经典的是过去我们真的看到有一些第三方派遣公司收到的H-1B有效期只有1天、12天或3个月,这让很多人最后收到了H-1B批准信后哭笑不得。

 

image

 

小纽的客人K先生是一名Software Developer,最近对此类岗位十分敏感的移民局提出了对于职位专业性(Specialty Occupation)的质疑。

 

针对职业专业性的RFE,小纽建议K先生准备一些Work Sample,充分体现他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能。为此K先生也是煞费苦心,提供了大量与自己工作内容相关的编程Code。经过小纽的耐心指导与辅助工作,K先生最后递交的RFE材料足足780页有余。

 

image

 

另外,对于需要在第三方客户工作的申请人也要注意证明和雇主保持真实可靠的雇佣关系,这看似并不是什么难题,但却让许多需要短期或长期在第三方工作的小伙伴在这里栽了跟头。

 

针对雇佣关系的解读,移民局在2010年发布的行政备忘录特意申明,想要证明雇佣关系,申请人得充分证明该申请人(雇主)对于受益人(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有绝对的掌控权

 

即使是看似岌岌可危的“长期在第三方工作”情况,移民局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如果申请人与客户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委派担任软件开发师的受益人长期在客户公司工作。尽管受益人在第三方工作,但是受益人仍向受聘于雇主的经理做一周报告,由雇主支付酬薪,享受雇主发放的员工福利

 

 

是老板还是员工?雇佣关系遭质疑

 

在申请H-1B之前,能找到一个愿意Sponsor的雇主已经是成功的一半。但是如果该员工已经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自己雇佣自己的嫌疑呢?移民局会发问:你到底是员工还是老板?

 

image

 

移民局官网上清楚地列出各种对H-1B审批的要求中很关键的一条是:为你提交申请的雇主必须与你存在雇佣关系。只有证明雇主有录用你、付你薪资、解雇你、监督和管控你工作的权利,才能证明有效的雇佣关系。

 

G先生去年的H-1B申请包裹是自己准备的,因为缺乏经验和指导,他选择了范围过于宽泛的工作职称(Job Title),不巧的是这正好中了移民局这两年正在严打的范围,收到RFE的G先生将这道难题摆在了小纽面前。

 

我们先来捋一捋G先生的职业背景:

 

G先生在一间成立仅五年的学校担任IT部门经理,该部门有且仅有他一名员工;由于该学校刚成立不久,经营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都不能顺利提供;再加上他还持有该学校的股份。

 

财务报表问题上,小纽巧妙使用了其他材料堵住了移民局的刁难。

 

关于持有股份问题,小纽通过与雇主的反复沟通,请雇主为G先生提供了一份雇主证明,说明G先生持有的股份只是员工股,占比非常小,并非是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


除此以外,小纽通过调查发现G先生就职的学校定期会进行员工评估,从公司政策层面有着明确的考核标准,所以小纽请雇主提供了G先生以往的评估记录,彻底消除了移民局对G先生到底是员工还是老板的疑虑。

 

image

 

以往每年小纽都会处理一些自己开公司“自己给自己申请H-1B”的案例,这种情况就必须要证明,裁人的工作是受他人管控的。如果你是公司唯一的老板、唯一的股东,整个公司就你一个人,那这个H-1B肯定是申请不了的,因为H-1B申请不能由受益人自己提交。

 

因此,如果你的公司有董事会、股东、投资人、或者其他人员有管制、约束你工作的权利,这些对你工作有约束作用的人员会决定你的工资、影响你的去留。这就成为解决你“自己就是老板,如何证明雇佣关系”的突破口。

 

 

 

如果你也想让你的H-1B申请可以享受“各种疑难杂症都能药到病除、各种冷门职位也能得心应手”的超优服务,那就赶紧拨打小纽的800-685-6947热线电话与我们取得联系吧~~

 

如果你喜欢小纽或者小纽的文章,别忘了点赞、评论、转发,并把小纽介绍给更多的小伙伴哟~~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NYIS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NYIS保留版权及法律追诉权利。NYIS所有原创文章所发表的观点只属于信息共享,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Copyright NYIS 2020

推荐律师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客服平台
asknyis9

公众平台
newyork_is


 电话咨询请拨打

美国:+1-800-685-NYIS (6947)

中国:+86-400-685-NYIS (6947)


Legal Disclaimer
© Copyright NYIS   ALL RIGHTS RESERVED

F1签证 site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