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STEM专业,我的OPT第一年在 6月30日已经到期,到期之前我向移民局申请了extension,然后我收到了移民局寄来的receipt,i797C。现在我处于opt extension pending阶段。 我看receipt上面写了我拿着过期的EAD卡和这个receipt仍可以办理I9,并且从过期EAD卡开始extend 180天。
我接受了心仪公司的offer,新公司和老公司都是e-verify。现在新公司的移民团队在给我做work authorization evaluation,并表示要evaluation结束之后才能定我的start date。
我之前向学校申请包含新公司信息的I20,但是学校要求我必须提供在老公司terminate时间和新公司start date才能办理。我目前还在老公司工作。
请问律师, 这种情况下我新公司给做的work evaluation会有问题吗?我有什么要向新公司说明的吗?以及我换了公司会不会导致移民局deny我的extension申请?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