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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 extension 提交了两份申请,一份缺I-20,一份过了OPT expire date才送到,应该撤销哪份?

公开 1 回答

律师您好,

我是STEM专业的研究生。我12个月的OPT是2018年4月24日到2019月4月23日的,但4月才急急忙忙找了e-verify的公司想申请STEM extension但学校来不及发STEM OPT的I-20。 没有办法之下在4月22日向USCIS用Fedex overnight寄出了没有I-20 copy的STEM OPT申请。 没想到在4月23日OPT过期的那一天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给发了I-20,通知赶紧来拿赶紧寄。我只好又当天寄出了完整的带I20 copy的STEM OPT申请。 

前天和昨天收到USCIS的email receipt, 用case number查了发现第一份申请4月23日case received, 第二份4月24日case received. 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写信去撤销其中一份申请呢?还是任由两份申请同时审理? 希望能得到您的意见,谢谢!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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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您需要联系您学校的国际留学生办公室,要求他们撤销其中缺少I20的申请就好。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随时致电800-685-NYIS (6947)

最新回答 5月 6, 2019 用户: Vera Su 律师
1评论
发表于 5月 9, 2019 用户: gretchen
可是有I-20的那份申请case received date是在4月24日,我的OPT在那天过期了。那么这份申请是无效的吧? 是不是应该保留没有I-20但是case received date是在4月23日的那份申请,毕竟4月23日我的OPT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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