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读书期间申请了一份research assistant的工作(不是使用的CPT, 只是普通的on campus work),因为学校在非常偏远的地方,自己也没有车,所以刚开始没来得及去办ssn,当时为了方便就把最开始做RA的时间填在了一起做RA的同学的time sheet上,他一起领了工资之后再给了我。后面自己办了ssn。现在正在申请H1B, 遇到的问题是:
1. 作为一份在校期间的on campus work,我需要填在H1B的employment history上面吗?(sevis是否会有我作为RA工作的记录?)
2.如果需要填写的话,因为填在了别人的名字下,这份RA我其实是没有工资记录的,也没有相应的W2提供。审核H1B的时候会对照着我的employment history看我的工资单和报税单吗?不一致的话会有问题吗?
3. 我的RA经历教授可以为我提供证明信,(background check的时候就由教授替我向公司证明的),这可以作为有效证明吗?
4. 有必要的情况下,我在想可不可以向学校的financial office解释,请他们修正,然后把工资重新写在我的头上。但我不知道在美国来说,把自己的工资(50刀左右)写在别人的名下,算不算一种欺骗,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吗?
综上所述,我需要填写这段RA经历吗?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