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纽约中心递交材料之后,对方回复说:DS2019有效期不足三个月。
但是:我寄出材料的时间是3月20日,DS2019的结束时间是6月22日,这不是足够吗?对方网站明确写的是:
“请确保在邮寄材料时,您仍有三个月或以上的在美有效停留期限。”
更何况:即使DS2019到期,我还有30天graceful period可以继续停留在美国,这难道不算有效停留期限?
这张DS2019已经是延期过的了,不能再延期了。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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