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
02/20/2013~02/19/2016,我是以J1訪問學者的身分在美國波士頓大學。受兩年回國限制 212(e)。
01/XX/2015,我開始申請J1 waiver豁免。豁免時,DS2019表格上的日期是02/20/2013~02/19/2016.
07/08/2015,拿到J1 waiver (I-612 approval)。
01/19/2016,我懷孕到了中期,想說提前回台灣,換簽證(H4)。01/31/2016簽證核發。然後,02/18/2016,進美國,是H4身分。
但是......
02/08/2016,學校的職員主動的發給我一張新的DS2019,表格上面的理由是:Amend: Shorten Program. 新的DS2019表格的日期是02/20/2013~01/19/2016。結束日期剛好是我離開美國的那一天。
因為最近在準備 i-485的材料,朋友提醒我,因為我在J1 waiver 之後,又收到一張新的DS2019,這會不會讓我的J1 waiver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