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J1 waiver豁免的问题:
1.香港或欧洲工作是否算在2 year 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 ?
2. 我的情况是否能申请豁免?跨国公司全额赞助中国一些员工去美国总部工作半年,现已回国,需要去第三个国家工作,之后返回总部,所以想申请J1 waiver , 2013年通过第一份工作拿到过H1B,2015辞职去了欧洲念书。现在国内工作。
3. 我的签证上有subject to 212(e) 字样,但想申请advisory opinion看是否确实需要2年回国居住,请问我的申请会有意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