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绿卡即将满3年,孕期受家暴曾打算逃离美国公民丈夫,与此同时递交了i-751 battered spouse waiver,现在这个i-751还在pending,我知道这个approved之后即使我离开我丈夫,入籍也还是3-year rule而不是5-year rule。我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我现在绿卡时间已经满足了3-year rule,移民局网站上也有说i-751 pending可以递交N-400,如果我想早点入籍,我现在应不应该递交N-400呢?还是应该等i-751批准了再说?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