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去年七月自己提交了I751,包括了一张一页纸的受家暴陈述,以及受伤照片,医院的medical report,心理咨询师的证明,以及证明婚姻的诸如税单跟孩子的出生纸等等。现在移民局发出了一封RFE,上面说需要我的陈述写得具体一点,照片not identifiable(因为没照脸),提供证人affidavit等等。FJC的政府律师说她可以接手我的案子,但是因为我之前提交的个人陈述没有留底,她说她在得到FOIA回复之前不能递交任何东西(担心她帮我起草的跟我先前的有出入),并且说12月17号前如果等不到(看目前形势确实等不到)回音就会叫我withdraw我目前的case,然后等到回音后再从新file,否则就会收到移民局的denial,因为12月17号是RFE的deadline。看目前形势FOIA还需要几个月,如果她withdraw我的case,那我接下来一段时间岂不是out of status? 现在我想知道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比如可不可以先提交部分证据,比如说照片,(我受伤的地方有痣,再照脸的合影也可以看出跟受伤的照片是同一人),或者别的可以避免移民局发denial延长时间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