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市政府那个部门有权利申请E-Verify?我应该找谁给我办E-Verify?
已经和LA市政府的不同部门交涉三个星期了。但是所属的Bureau和Department都不愿意协助。
Bureau HR说需要Department的许可。Department HR说让Bureau的人自行解决。
但是有很多市政府是有E-Verify的。所以其他这么多市政府是怎么办的E-Verify呢?
问题二:
City of LA Department of Transportion 和 LAPD 曾经加入到了E-Verify Program中,但是没有履行E-Verify Program的要求,即将所有新招员工录入E-Verify系统进行检测。并且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的HR并不知道有E-Verify项目的存在。这是否说明,不是HR也可以申请E-Verify? 那么以此类推,我是否可以为我的部门注册E-Verify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