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现在正在申请OPT 延期(我目前的工作在12月初结束,新雇主明年1月初开始入职),我现在的OPT 2/1/2017 过期,现在提交的OPT extension申请给学校要新的I20,在I983表上新的雇主 start date of employment 写的是1/3/2017,结果被学校告知现在不能process我的I20,理由是移民局规定 我必须开始了新的工作之后才能提交OPT 延期申请,所以学校说我必须在1/3/2017才能提交申请OPT延期 。现在准备跟新雇主协商能不能 12月初入职(最有可能的情况是12月初到1月初在新公司挂靠一下,unpaid),我的问题是如果申请OPT延期,在I983上面的Start date of employment 如果写12月初,会不会有问题?因为12月初到1月初是unpaid,而移民局要求OPT 延期申请的工作是paid的?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