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最近要回国,目前H1B还在补材料阶段.如果我通过了以后再回美国去面签的时候:
1.我的i-129律师说不用给我因为他已经forward 给中国的美国大使馆了,说面签官可以通过PIMS 在网上验证我的状态,我只要有我的case number号就可以了,请问是否是这样,我看大使馆网上说需要带i-129的receipt number号,这两个号码是不是一样的(也就是I-797的 receipt number号)
2. 由于如果我被批准的时候人在国内,所以是否可以用批准的i-797复印件
3.bank statement的话是不是父母亲国内银行的资金证明也可以,自己在美国的银行的bank statement有必要吗?(因为国外银行里面钱并不是很多)
Thank you so 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