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持B2签证,目前想转为F1。批准离境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咨询了几个语言学校,都说目前可以开始申请I-20和转换身份。唯独离我家最近也是我最想申请的一个社区学院,说因为我的离境日期(12月1日)不在该学院下一个学期开学日(2017年1月17日)的30天之内,无法为我申请转身份。但说明,如果我自己申请或者找律师申请,可以为我签署I-20。
我想请教律师,该学院的说法有道理吗?为何其他语言学校都回答说,只要我在必须离境日期之前,将转换身份申请递交给政府,就可以而并没有将转换身份与开学日期联系起来?我的担心是,假如社区学院说的有道理,即使他们给我发了I-20,我自己向政府递交申请转换身份的所有材料,也不合乎规定怎么办?我是否必须要请一位律师?
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