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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我他们是在我opt快结束也就是6月30号的样子寄出去的,但是移民局收到的时候是7月2号。然后他又说我需要在在9月27的样子出境,我问他不是加急会在15天之内通知嘛?

公开 1 回答 O1
他说不一定,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该如何处理呢?他的解释是我在Grace period 递交的拿到可能性也大毕竟只是补交材料然后GP只有60-90天,要是之前没收到回复就得回去等,是这样的么?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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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律师的解释的确比较奇怪,您可以进一步询问他为什么您927必须离境,因为他已经为您提交而来O1申请,接下来其他律师也不能为您做什么了。您是可以在grace period之间提出另外身份的申请,grace period只有60天,但因为您已经提交了申请在pending状态中有移民局的receip是可以合法留美的,不用离境,如果在60天内收到被拒绝的通知,那您就需要尽快离美了。

最新回答 10月 29, 2015 用户: Charles Maurer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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