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回答,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尽快寄出去,没有等到您的答案,我回答了NO(以为是换成F1-OPT后的工作情况),然后说明了在OPT期间经济来源是我PhD期间的奖学金,但是没有详细提到学校的信息,不过附上了我的I-20,不知道会不会有很大的问题。再次感谢。
不知道还能不能替我解答新的问题。我的OPT在90天内,但一个星期后到期(8月23日),今天刚刚寄出去申请材料,也request了e-receipt,我是不是要在8月23日前一定要收到以信件的形式寄回的纸质receipt才可以?拿到这个receipt后我能继续待在US吗?如果可以,那我以什么材料证明我的身份?需要到什么网站update我的身份的信息吗?US怎么知道我没有触犯90天无工作的法律?我最担心的是因为我老公在F-1 OPT to H1b pending的状态,那么我从8月24日开始到他拿到H1b期间是不是out of status了?不好意思,这么多问题。再次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