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和房东住在一起,她住一间我住一间,之间share一面墙,非常近。
昨天是上我去上班之前,明明没有锁门,下班后回来发现我的卧室被上锁,我用自己的钥匙打开后,给房东发信息说,如果动了我的话,请告诉我一下。
之后房东冲到我的房间门口开始用右手指一直激烈地指着我的脸,并开始大声指责我。在争论过程中,她不承认她碰了我门,并且告诉我,因为我九月要搬走,我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还要给,押金不能做为替代。但是仅仅在几周前,是她主动说最后一个月的押金可以用来做为房租。
可惜我没有经验,当时没有留下写的证据。她在争论说,我就是没说,我有写下来吗,没有写我不是没说。一直在重复这一句话。
争论之后,我很担心和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怎么面对是一个说谎还指责我的房东,于是叫我的男友陪我一起在自己的屋内,他提议去再和房东谈一下,于是我敲房东的门,房东明明听见我和我男朋友说话,居然故意穿着内衣出来,吓唬我和我的男朋友。我无奈之下,只好报警,当地最近的警局来人后了解了情况,警察说只能调解一下,警察离开后,她继续不断地告诉我必须要付房租,在最后她说的话是:“你可以八月就搬走,但押金我就是不会给你。”
我的lease是一年期的,到今年9月为止。
请问这种情况,对待这种谎话连篇的房东,最有利于我自己的措施是什么?
是付了这个月的房租,等待她退换压金,还是不给房租,还是八月搬出,把押金要回来?我十分需要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