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暂时称之为A),前几天突然被警察抓走了,罪名是抢劫,接到消息的时候完全不理解,A母亲去警局询问,警察给的回复是:A于某天半夜,骑电动车把一个路人撞倒后,抢走了路人的包,并且警察说A已经做完笔录,认罪了。而且不让见A。
被抢的包据受害者讲,里面有三千多现金与一块价值15W的手表(有待证实)
A母立即找了律师,律师在看守所见到A后,A说自己没有抢劫,在警局承认抢劫,是因为A当时被4个警察带到了厕所审问,A怕挨揍,所以承认了。根据A说:真实的情况是那晚他喝多了酒,骑电动车撞人了,怕警察查他酒驾,然后跑了。
目前因为在警局与看守所的笔录前后不一致,所以在重新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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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概情况,嘴笨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我就想问问,如果真抢劫了,那么大概怎么量刑,如果没抢劫,那又是怎么量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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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接到最新消息,他确实抢了包,那么现在大概会被怎么宣判?
若是想在法庭上争取减刑处理,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