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OPT将在6月30日过期。OPT extension的资料显示于6月17日被收到。但支票仍未被cashed。
1. 如果到6月30日支票仍未被cashed,是否说明无法继续合法工作,不能继续领取工资?
2. 如果6月30日前支票已被cashed,但未收到receipt,能否继续合法工作领取工资?
3. 如果在180天等待期间收到申请被拒绝信件。是否需要立即停止工作,是否需要根据被拒绝时间退回公司所发工资?
4. 在180天等待期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I-485身份调整期间的EAD卡,是否会对OPT extension的申请造成影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