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现在的opt签证月底(6/18/2016)过期,已经申请到了秋季的Master program(9/7/2016 开学) 维持F1 身份并且用cpt为现在的公司工作。
但是在6/18/2016-9/7/2016 期间,我会在中国国内,现在的公司还是希望我能够在这个期间为他们part time/full time remote 工作。
请问这个怎么操作会比较好呢?我想到的方法有两个:
(1)我在网上搜索的结果是最好我在中国设立一个LLC,然后我现在的美国公司请这个LLC工作。
(2)在6/18/2016-9/7/2016 期间工作的收入合并到9/7/2016后的CPT的payroll check里面一起发
再次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