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现在是17月extension 年底12月到期,目前的雇主不愿意支持24个月的training plan,所以我找了其他的工作,但是我想在现在的雇主处做到12月,然后再跳槽。但基于150天提前申请7 month extension的规定,我这两个月就需要递交材料了。所以想请问,如果我的新雇主帮我做了新的opt 24月的材料,是不是一批准我就要去上班?可否在申请的时候选择等我目前17个月的opt结束了再去新雇主处上班? 我现在的计划是,提前通过新公司申请到7个月的延期,然后等我现在的17个月结束了,就换去新公司,不知道是否可行?24个月的 stem一旦批下来是否意味着我的17个月stem就失效了,哪怕还没有到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