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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不能满足新STEM OPT延期政策对雇主的要求,不能帮我延期

公开 1 回答 其他法律问题
小纽你好,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请帮我解答一下我的疑惑。新的24-month的STEM OPT延期政策里提到有一条说Employers must attest that the STEM OPT student will not replace a full- or part-time, temporary or permanent U.S. worker,这个也在须学生和雇主共同填写的Form I-983 Training Plan里有提到,并需要雇主签字证明。我公司说别的要求他们都能满足,就是这个他们不能attest,因此不能帮我签I983表。说因为我的职位是fulltime employee (Full-time Software developer), 这个是open position,那么某种意义上来说当我占了这个position,那么我就replace了其他U.S. worker来入职这个职位。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一定不可能只有我面临这种问题,应该说绝大部分甚至所有要用opt延期的同学都会面临这个问题。我觉得很纳闷,因为我的理解和我查到的资料对replace的理解是说如果把我招进来的同时开掉了另一个人并且我取代他做的事情,那么才算是replace。而我在一个小公司,team里就几个人,其他人资历都很高我感觉不可能被开掉,如果说我的加入prevent或者thread一个potential U.S. work candidate就职我的位置这种情况也算作replace的话,我觉得应该绝大部份职位都是会造成replace的,公司不会为了一个opt学生开设一个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职位。

现在我的公司就是因为这个卡我然后不配合我填I-983, 我就不能申请延期了,我也将近期离开公司赶紧找能更加supportive一些的大公司,因为我opt第一年7月19日就到期了,我所剩的努力的时间不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我们公司的顾虑和对那一条有关replacement的理解是正确的吗?是真的很难attest那一条吗?他们作为小公司之前为了我办E-verify和现在确定我要走的时候都主动帮我写推荐信帮我找资源之类的,让我觉得不像是借这个政策的机会故意把我炒了,而且最后对我工作评价也不错。如果这个DHS对雇主的要求真的会导致雇主们对招stem opt学生产生顾虑,那这次的新stem opt extension这么看来不就是一个陷阱吗? 每个公司不都会面临这种情况吗?请帮我分析分析解答,谢谢!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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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新的法案中,DHS对replace的定义并没有十分确切。

一般情况下的定义是雇主聘用了您没有导致U.S. worker失业这种情况,具体您可以再和您的雇主进行协商,也可以把法案的全文发给您的雇主让他作为参考:https://s3.amazonaws.com/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16-04828.pdf
最新回答 4月 28, 2016 用户: Carly Wiskoff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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