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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快结束了,我想知道我的情况符不符合L1

公开 1 回答 L1
我今年在美国OPT马上结束了,我是一名牙医,我的老板在美国的诊所有10个人,新加坡有诊所5个人,两个诊所是一个所有人,都归我老板所有,两地诊所都已经运行5年以上,我的问题是,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偶符合L1的办理条件么?此外,办理L1请问有什么对两地诊所关系上有什么要求么?据我所知,两家诊所均为独立运营,并没有账务往来,所以如果要是老板愿意做一些账务往来,可能还会涉及到税务的问题,我也不太了解,请问在三番有什么好的这方面的律师推荐么?或者你们能帮我详细讲解下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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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L1签证需要您在申请之前的三年内有至少连续一年以上在境外分公司工作。美国境内的公司与境外的公司必须通过一个合格的公司关系联系起来(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机构等)。如果您符合条件、需要办理L1签证,我们非常愿意以我们在这方面的丰富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您也可以添加我们的V信咨询平台 newyorkis ,谢谢!
最新回答 10月 28, 2015 用户: Anjali Devudu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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