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准备EB2 PERM申请。在当前公司工作一年,之前我曾经在不同公司工作过5年(2年美国和3年中国)。
广告的Job Description中要求3年经验以及技能A和B。我的总工作经验多于3年应该没问题。其中包含技能A的工作经验也多于三年,但是,包含技能B的经验却只有两年半(包括读研究生时候full time internship和RA的时间,但不包括在目前公司的一年技能B经验)。另外,技能A与B的时间也不尽重合。
请问律师,是否技能A和B一定要都多于三年吗?有多个前雇主的证明信结合而成的三年经验是否可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