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填I539了,网上搜了下说和I539一同交出的资料还得有:
1. 给USCIS的信说明情况,需要转B2的理由
(这里需要提我已经unemployed了吗?因为公司30号才交h1b termination,此时我是不是不应该说我已经失业,是不是应该说不想继续工作了想在美国旅游?)
2. 以前H1的批准书
3. 最近工资单
(我最后这张4月16号的工资单,上面已经写了severance,是不是会被认为提交b2申请时已经没有工作了?如果对申请不利,可不可以不交工资单?)
4. 银行证明
5. I94, 护照复印件
6. $290的 I539 filing fee
除了以上所述,还要补充材料吗?
最后邮寄地址instruction里说NC州的寄去Vermont Service Center, CA的寄去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理论上是不是随便哪个地址都可以?如果有讲究,我工作的地方是NC 但是munchkin总部在加州, 并且address in care填的是加州叔叔家地址。应该填哪个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