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现在产品经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目前opt刚刚开始,为了维持opt身份拿到一个startup软件公司的产品经理实习岗位,最大的问题是这个岗位是unpaid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虽然满足opt的要求,但是是否legal?会不会违反美国labor law呢?我在网上查到FLSA有七条准则来主观判断这种情况是不是合法,这就让我很难做判断了。毕竟这个公司还是目标盈利的,类似的全职岗位都得是paid的,不是non-profit不是charity所以这个岗位我觉得也不能算是volunteer。我担心以后h1b绿卡申请如果被审查的话会有风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