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 国土安全部宣布正式再废一条川普时代H-1B设限申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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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部宣布正式再废一条川普时代H-1B设限申请规则

2021-05-20 |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本周移民局低调且简短地在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知,宣布DHS国土安全部正式取消一条在2020年10月颁布的H-1B申请规定,取消这条规定的决定已经在5月19日正式生效执行,今天小纽的文章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拜登任内的DHS再次取消了一条什么H-1B改革规定?

 

 

2020年10月,移民局上级领导单位国土安全部DHS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了一条H-1B申请新规。

 

这条新规里面涉及修改和重新定义H-1B申请、审核的关键概念,其中包括“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工作地点”(worksite)、“第三方工作地点”(third-party worksite)、“美国雇主”(United States employer)、“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等,里面有很多条主要针对的都是涉及派遣要去第三方公司工作性质的申请

 

△截图来源于DHS文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截图来源于DHS文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具体涉及的内容包括:

 

  1. 修订“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的定义和标准;
     
  2. 添加对“工作地点”(worksite)和“第三方工作地点”(third-party worksite)的定义;
     
  3. 修改“美国雇主”(United States employer)的定义;
     
  4. 清晰美国移民局将如何确定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5. 要求在H-1B申请时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受益人从事的是专业职位;
     
  6. 将受益人派遣到第三方工作的时间限制为最长一年;
     
  7. 如果移民局批准的H-1B有效时长比申请的时间短,移民局将提供书面解释具体原因;
     
  8. 取消对一般雇主的提供受益人工作行程的要求,只有外包中介公司需要提供;
     
  9. 强化移民局的H-1B实地考察,明确如果雇主拒绝实地考察的潜在后果。

 

这条规定很明显是针对外包中介性质雇主的限制,力求打击IT外包行业冲击美国本土员工就业,同时也对转专业申请H-1B有了更严格的限制

 

为转专业申请H-1B设限

 

原本H-1B规定允许只要H-1B受益人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拥有相关行业经验,就能被认定为“专业职位”,但DHS这条规定将要求当事人必须有用具体行业的专业大学学位才能获批,比如一位拥有电子工程学位的软件开发工程师申请H-1B,申请将会不予通过。

 

 

“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对于H-1B申请时一个非常关键的要求,这条规定要求H-1B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这样就彻底阻断了以往用多年专业从业经历弥补学位不足的可能性,而且新规定要求受益人取得的学位必须在直接相关领域,这意味着以后有着经济学、工程学学位的外国人不能再使用H-1B在美国从事电脑程序员的工作了。

 

也许是这几年各种专业转行做计算机相关工作的申请太多,DHS在规定中举例了电脑软件开发岗位的例子:新规定下具有一般工程学位、数学相关、统计相关、经济相关、会计学相关、物理相关等学位的受益人申请软件开发岗位都不符合标准了,这种情况很难证明一般工程学位是如何与软件开发岗位有直接相关的高度专业知识关联的。

 

这种方式修改专业职位定义会限制很多新型岗位的申请,比如像人工智能这样的领域就很少存在对应的学位。

 

 

 

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派遣申请H-1B

 

这条规定也会让移民局更加严格审查在第三方公司工作的H-1B申请,这类申请将最高获得每次申请一年的有效期,但也不是一刀切移民局会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打击面最广的是印度IT外包公司。新规则出台了很多具体规定专门针对被原H-1B申请公司派遣到第三方公司工作的申请,这种工作性质在很多大型信息技术公司、人力资源派遣公司非常常见,尤其是印度IT外包公司更是家常便饭。

 

但新规定要求这类人员只能获得一年有效期的H-1B,而不是通常的三年,这意味着这类员工每年都要和移民局重新申请延期,这类雇主再申请H-1B的经济成本将大大提高。

 

 

 

法官叫停、官方彻底取消

 

而且当时这条规定出来时是一条“临时最终规定”(Interim Final Rule),不同于我们常见的先是提案规定(Proposed Rule)、接受公共评论之后再制定“最终规定”(Final Rule)。“临时最终规定”是如果政府部门认定新规有“充足理由实质性的、充分的、法律上的理由或依据”(good cause)就可以跳过初始提案阶段直接宣布临时最终规定,而且这种规定在宣布后可以立即生效执行。

 

当时这条新规定一推出又引发了一轮官司,最后12月初在规定最终生效日期前受理此案的北加州法院法官宣布全美范围内暂停这条规定。主审法官认为DHS并没有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跳过公示、不接受公众评论的合理性,这条规定再次栽在了“程序不合理”上。

 

△截图来源于联邦公告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截图来源于联邦公告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这回DHS算是彻底主动取消了这条H-1B限制规定,转专业申请H-1B和第三方派遣申请H-1B都算是迈过了川普政府设下的这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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