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借用过朋友的2个外州地址考驾照,我是否应该将这两个地址填在485表格里,以及怎样填写。
15年 11月我用朋友的外州地址A 申请了learner permit;16年6月和7月我分别各拿到一张外州B地址的driver licence;17年我renew之后又拿到一张B 地址的driver licence。现在我的驾照已经转回了我居住的州。
我的问题是:1)这两个地址我是否都应该填写在485 以及其他表格的ADDRESS HISTORY 的部分里,并且依次填上相对应的时间段? 2)这几个时间段我都只填写1或者2个月,是否合理? 3)由于我是借用朋友地址,如果我在表格里的某一时间段里,既写上借用的地址,同时也写了我实际居住的地址,也就是说同一时段有2个不同住所,这样看起来是否合理?4)我最近5年有挺多地址的,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写比较好,还是根据地址来写比较好(因为有时候是同个地点搬出去又搬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