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我是F1 OPT,马上超过Unemployment 90天期限,想在境内转F2。想咨询几个问题。
1. F1 OPT九月底失业超过90天,F2批准大概要六个月,从F1过期到F2新身份日期批准的这几个月pending期是合法的吗?
2. 咨询国际学生处后,说新规定要求我先转成B2,因为处理时间长,需要另外的旅游签cover the gap between F1 and F2。但我先生已经是F1,不存在有gap,所以有点疑惑。
3. 我先生visa过期,但是I20没过期,最近不会出境,所以即使visa过期F1的身份也是合法的对吗?
4 寄送I539的时候需要连同之前所有的我的,以及我先生的I20都同时寄出吗?还是只要most current I20 就行了。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