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7 | L-1签证背后隐藏的巨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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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背后隐藏的巨大秘密

2015-09-17

小纽有个壕朋友(小红又默默地躺枪)准备继承家族产业,并且把企业开出国门做大做强。在美国临近毕业之时小红求小纽支招,如何能把家族企业开到美国让世界听到她的声音?一向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小纽义不容辞,隆重向小红介绍了一个外国人在美国开公司的“利器”——L-1签证。

 

小纽今天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L-1签证的申请条件和优势,另外,小纽今天同时推送的下面一篇文章还精心为大家准备了相关问答。把爹娘的公司开到美国并不是梦,接着往下看吧!

 

什么是L-1

L-1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而发放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主要是为了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以中国为例,该签证适用于在跨国公司从中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美国公司工作。L-1签证主要分为L-1A和L-1B两种,哪一种适合你呢?

 

L-1A

L-1A是签发给跨国公司高层经理或行政主管的非移民赴美工作签证。

L-1A的受益人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

申请人条件:

  • 必须在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在此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一年。
  • 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高管,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公司某部门的经理,如财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等等。

 

L-1B

L-1B是签发给跨国公司具有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人员的非移民工作签证。

L-1B 受益人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申请人条件:

  • 必须在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在此公司的中国部门工作一年。
  • 必须在入境美国后为同一家公司提供特殊知识及技能。特殊技能包括与公司的产品、服务、科研、器材、技术、管理或其他相关的技能。

特别注意: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还没有分公司,L-1允许公司高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赴美进行分公司的筹建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L-1签证只会暂时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之后可以申请延续。

 

对跨国公司的要求

  1. 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必须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parent company, branch, subsidiary, or affiliate) 的关系。
  2. 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公司绝对不能在美国形同虚设。
  3. 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还没有分公司,打算在美国新成立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New Office),需要证明在美国的分公司已经拥有新的办公地点,有经济能力运营此分公司,并且提供证明合格的公司关系的相关内部材料。

 

案例分析

小红的爹妈在国内经营了几家全国连锁火锅店,在来美国读研前在餐厅管理职位持续工作过一年,期间没有出过国或做过其他工作。她有一个梦想,希望把中国的火锅发扬光大。最近餐厅生意红火,小红打算毕业后准备在美国开分店, 通过L-1签证在美国筹建分店。在餐厅运营一年以后,小红就可以申请EB-1C绿卡啦!

 

L-1签证的几大优势

1.可以有移民倾向

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有L-1和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简单来说,L-1签证申请者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dual intent),就是先申请临时居留,再申请永久居留。在以往的申请中,L-1申请也几乎没有因为“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2.企业规模要求灵活

对于跨国公司的要求,比如公司的雇员数量,企业规模,注册资本等,美国移民法没有作出特别具体的规定。比起EB-5投资移民,L-1对于公司的要求灵活很多。

 

3.没有薪水、学位、语言能力方面的要求

L-1持有者的薪水不需要遵循美国劳工市场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具体工资由公司参照决定。另外,L-1签证对申请者的学历以及语言方面都没有做具体的要求。

 

4.没有名额限制,申请速度快

由于没有配额限制,L-1申请人不需要像H-1B申请人一样烧香拜佛祈求中签。如果申请顺利,3-4个月就可以拿到签证,加急的话是15天内得到审理结果。

 

5.全家赴美

L-1 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 L-1签证的家属还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 另外, L-1签证的配偶,也就是 L-2 签证持有者在美国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6.拿绿卡的速度快

如果美国分公司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有经营效益,L-1签证持有者便可通过杰出人才签证(EB-1C)作为经理人和高管申请绿卡,虽然此类绿卡申请审核提交非常严苛,但L-1签证通过第一优先EB-1申请绿卡不受任何排期的限制。可以说,L-1A签证跟EB-1C跨国高管绿卡是相对应的,基本上可以理解为L-1A是为EB-1C绿卡而设的签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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