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4 | 川普1年vs拜登4年:去籍案件量翻倍!这几类人易被列上“去籍优先追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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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小纽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预警过一件事,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美国这届政府频繁释放出一种信号:“美国公民身份是最坚固的法律护盾”这种传统认知已经过时,入籍美国公民也可能会被剥夺国籍。


最近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声称,DOJ目前正在推进有史以来最高纪录数量的公民身份撤销案件,仅在过去一年内提交的撤销案件数量,就已经超过了拜登政府整整四年的总和。近期美国司法部已经锁定了384名已入籍的美国公民,正在将这批案件分配给全美39个地区的联邦检察官,准备启动撤销入籍资格的法律程序!

 

如果一个外国移民通过N-400申请归化为美国公民,之前原籍国的国籍也未能保留,一旦被美国去籍那这位外国移民现在是什么身份呢?有小伙伴知道答案吗?欢迎在评论区里留下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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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民化denaturalization是什么?

 

在美国,去公民化、剥夺美国国籍是指联邦政府通过法律程序,撤销一名已归化公民的公民身份,将其恢复至入籍前的移民身份,这意味着此人将立即失去美国护照、失去投票权、失去以公民身份担保家人移民的资格,并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根据联邦法律,触发去公民化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两类:

 

  • 一种是以欺诈方式取得公民身份:包括在入籍申请或面试中隐瞒或虚假陈述影响资格的重要事实,例如伪造婚姻关系、隐瞒犯罪记录、隐瞒曾被驱逐出境的历史等。

 

  • 一种是非法取得公民身份:申请人实际上不符合入籍资格,例如在道德品行审查期内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即便当时没有主观欺诈意图,公民身份也可能被撤销。

 

一个非常关键的法律细节值得关注:民事去公民化案件没有诉讼时效限制,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入籍多少年,政府理论上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提起撤销程序。

 

这项权力在历史上曾经被滥用过,20世纪中期美国政府曾用去公民化手段打压左派工会活动人士、共产主义同情者,以及政府视为不受欢迎的政治异见人士。此后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决逐步设定了更严格的法律门槛,去公民化案件开始变得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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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就能直观反映出这种变化:

 

  • 1990年至2017年间,全美平均每年只有约11起去公民化案件;

  • 川普1.0时期这一数字升至约每年25起;

  • 而川普2.0之后,仅2025财年就产生了超过过去四年拜登政府总和的案件量;

  • 当前真有384个新案件正在等待被分配给全美39个地区的检察官处理。

 

当然去公民化也不是政府想撤就能撤的,必须经过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

 

根据美国法律,民事去公民化案件要求政府以“清晰、有说服力且不留置疑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入籍是通过欺诈或非法手段取得的。这是美国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刑事“排除合理怀疑”的第二高证明标准,远高于民事诉讼的一般“优势证据”的标准。

 

这方面的法律专家表示,去公民化历来只被用于极为罕见的极端情况,这类案件对政府来说并不容易赢,每一个独立案件都需要在联邦法官面前进行正式的庭审,并证明存在实质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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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事去公民化案件中,被告没有获得政府指定律师的权利,这和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必须自己负担法律费用。一旦收到司法部的相关通知,第一步应该是立即寻求有经验的移民和刑事诉讼律师的帮助,不要试图独自应对。

 

目前,DOJ并没有公开说明这384人被盯上的具体原因,但从已知信息和近期已有案件记录来看,可以梳理出一些规律。

 

去年6月司法部民事司发出内部备忘录,将去公民化列为五大执法优先事项之一,并明确列出了优先追诉的类别:

 

  • 涉及帮派或黑手党活动的人员

  • 涉及人口拐卖罪行的人员

  • 涉及金融欺诈的人员

  • 通过腐败政府人员取得公民身份的人员

  • 此前已有犯罪记录但在入籍时隐瞒的人员

 

此次行动最值得关注的一个运作变化是,去公民化案件从此不再仅由司法部移民诉讼专家处理,而是被下放给全美各地区的普通联邦民事检察官,目前各地民事检察官部门已经因为应对大量移民拘留合法性诉讼而严重超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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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前的去公民化趋势和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绝大多数已经入籍的公民不需要恐慌,最近美国政府正在处理的几百个案件,比起全美已经归化的2400万公民,从比例上来说即便这波行动的规模翻倍再翻倍,覆盖范围仍然相当有限,但小纽认为有几类情况需要认真自查:

 

  • 入籍申请材料中是否有任何未如实披露的内容? 哪怕是当年觉得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在今天更严苛的重审环境下,一旦惹上麻烦都有可能被放大解读。

 

  • 入籍后是否有任何刑事定罪记录? 这是目前最直接的风险点,根据法律即便你是在入籍之后才被定罪,如果犯罪行为本身发生在入籍前的良好道德品质考察期内,政府同样可以以隐瞒犯罪事实为由启动撤销程序。

 

  • 如果你是通过婚姻绿卡移民最终申请的入籍,那当年申请时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任何争议? 假婚姻是最常见的去公民化理由之一,即便当事婚姻已经结束多年,也可能成为被追查的切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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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川普政府此举已经引起移民维权组织的反对,比如反对者认为这类调查可能波及那些在申请中犯下无心之失的申请人,也有反对者认为美国曾在冷战时期的麦卡锡主义年代,把去籍程序当做政治工具,美国不应该让历史倒退。

 

不过川普2.0政府通过这次行动传达了一个非常清晰的令人警醒的信号:归化公民与生来就是公民的美国人,并不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稳定性!

 

看完了今天小纽的文章,大家对当前美国出现这股去籍趋势有什么想法?欢迎文末留言区给小纽留言、与其他小伙伴互动~

 

如果您对美国法律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为您搞定美国各类移民申请欢迎随时拨打小纽的热线电话800-685-6947免费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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