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 | Meta正在拟定新一轮千人裁员计划,如何高效解答维持身份、H-1B Transfer超多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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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有知情人士透露,Facebook母公司Meta正在准备涉及数千名员工的新一轮裁员,据悉当前Meta的人力资源、律师、财务人员、高管正在制定具体执行计划。

 

尽管在去年底的第一轮裁员削减了大约13%的员工人数之后,扎克伯格向员工保证“预计不会再有更多裁员”,但打工人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还是来了。

 

新一轮裁员计划是为了进一步缩减公司的层级结构,Meta计划将那些直接下属已经被裁撤的领导岗位员工推向更低级别的职位,使公司的层级更加扁平化。Meta员工猜测,这样的变相降级还会导致受影响员工自动离职。

 

除了向管理职能岗位下手之外,Meta还计划削减一些项目以起到减员作用,这种裁员方式可能会持续数月。

 

席卷美国科技行业的大规模裁员正在引发大量持工作签证外籍员工的恐慌,裁员潮席卷了整个科技行业,根据专业追踪科技行业裁员趋势网站layoffs.fyi的统计,自去年以来这轮裁员潮受影响人数已超过257,000人。大家争先恐后地试图保住工作,否则就有可能失去在美国继续生活下去的机会。

 

过去几个月很多受裁员影响的小伙伴找小纽咨询,小纽也发现各家公司裁员的政策、以及这些政策对外籍员工合法身份的影响也正在发生改变。

 

比如,以往我们会认为H-1B被裁员之后的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有的公司如果会支付离职补偿金(severance pay),一般这种情况下这位H-1B的60天grace period是从离职补偿金结束支付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但最近不少公司的操作方式更加严格,他们会明确告诉员工宽限期grace period是以实际停止工作那天开始计算的,而不是离职补偿金结束支付的那一天

 

有的公司会明确地在Termination Letter上注明:公司和这位员工从某年某月某日正式解除雇佣关系,同意支付的三个月补偿金不会改变实际解约的日期。

 

另外在实际咨询中,很多小伙伴都抱怨公司律师、或者协助解决移民身份问题的HR并不能为大家提供契合自身状况的法律建议,他们要么太忙没时间约不到、或者不是很清楚具体的法律法规。

 

比如有的小伙伴在被裁员之后火速找工作延续身份,有的时候为了先保住H-1B身份会接一份不太满意的offer,在办理了第一家公司的H-1B Transfer之后才找到了另一份更心仪的工作,那么在提交第二份H-1B Transfer时又正好在60天grace period到期前后,第二家公司的这份申请能否顺利获批?到底敢不敢在一拿到H-1B Transfer申请receipt,就去第二家公司开始上班?

 

满脑子疑问,但有的事情又不能和公司聘请的律师讲清楚,这时候大家不如和专业移民律师做个咨询,请律师在完全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后给出最能保护你利益的操作建议。

 

居住在波士顿地区的网络工程师Indu Bhushan来自印度,前不久他被PayPal裁员了,他的H-1B签证要求他必须在60天内找到新工作才能维持合法身份。

 

但在接下来求职的过程中,他发现竞争异常激烈,不少公司明确表示他们不愿意支持H-1B签证申请。

 

高科技行业大规模裁员引发的这场“合法移民危机”,引起了移民倡议团体和一些民主党立法者的注意,他们已经开始游说国土安全部和美国移民局延长H-1B的失业宽限期grace period,从现在的60天延长到120天。

 

1月底移民局局长Ur M. Jaddou在正式回复众议院移民事务委员会议员的信件中,指出延长宽限期将需要进行监管改革,这将“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所以移民局建议被解雇的H-1B签证持有人,通过申请一些其他签证为自己争取时间。

 

面对这波汹涌的裁员潮,移民局暂无计划调整失业期,只能为持工作许可失业的外籍员工准备了一份应对失业的官方指南,指南中的重要信息包括:

 

1. 在这60天内失业外籍人员的可选项

 

• 如果有新雇主及时为失业外籍员工提交延长居留的申请,比如H-1B Transfer变更雇主;

 

• 或者可以在原身份失效之前,及时提交更换为新的非移民身份,比如申请转为B-2旅游探亲签证。

 

无法及时提交身份变更申请,或来不及在短时间内找到新雇主的外籍员工,可能会被要求在60天宽限期结束时离开美国。

 

2. 更换雇主、身份变更

 

移民局的官方手册再次强调了美国移民法中的变通性法则(Portability rules),这个变通性法则允许H-1B们的新雇主在向移民局提交了H-1B Transfer申请后,可以立即开始为新雇主工作,无需等待申请获批。

 

此外,美国职业移民资格申请I-140已获批、并递交了身份转换申请I-485的180天后,外籍员工就可以更换工作了。

 

还有一些情况外籍人员是可以自己启动绿卡申请流程的,无需雇主支持。有这种资格的职业移民绿卡类别包括:EB-1杰出人才、EB-2项下的NIW国家利益豁免,以及EB-5投资移民。

 

这些类别的资格申请获批后,就有机会获得不受限制的工作授权EAD工卡。 

 

另外在变更身份、更换雇主时,一些申请是可以申请PP加急服务的。

 

3. 境内申请身份转换

 

上面提到过60天的失业宽限期内,失业的外籍员工可以在原身份有效期内申请转换为其他非移民类身份,其中包括转成配偶身份(H-4、L-2)、或其他工作身份。

 

移民局在这个部分专门强调了F-1学生身份、B-1/B-2商务旅游探亲签证,不过这俩身份都有非常严格的工作资格限制。F-1只有在获得CPT或OPT的情况下才能在校外工作,而B-1/B-2在美国是严禁工作的。

 

60天内及时提交境内身份转换,在等待审理结果pending的时间不会计入60天失业宽限期,如果申请最终获得批准,申请人的身份会立即变化,等待期间的身份也都属于合法,但如果申请被拒,从移民局给出拒绝决定的第二天,申请人就会被认定非法居留,该申请人就需要尽快离开美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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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今天小纽的文章您有什么想法?对于失业之后保住留美身份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文末留言区给小纽留言提问,与其他小伙伴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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