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来源于DHS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是川普任内非常著名的一项移民相关政策,这项在2019年提出并被落实的规定算是川普时代最具争议性的移民政策之一,一经提出就被各种反对、起诉、打官司、暂停。
经过来回各种折腾,终于在拜登就职美国总统后,美国司法部宣布撤回川普政府在上级法院针对公共负担提出的上诉决定,这意味着2020年11月3日由下级法院做出的禁止执行公共负担规定的判决已成为最终裁决,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都恢复了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执行的公共负担政策指引。
不过关于公共负担的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一直在筹备改革公共负担规定,终于在昨天DHS宣布他们已经拿出了一套关于公共负担的拟定新规,其中包括重新定义移民申请涉及的公共负担以及划定公共负担范围。
川普任内为了抬高美国移民申请门槛,通过公共负担新规把考察申请人收入、使用过美国政府福利等项目作为审批是否通过的关键衡量标准。
当时川普政府规定,一旦移民申请人在36个月内获得过一项或多项指定公共福利、使用超过12个月的就会被划入“公共负担”考察范围,会有可能影响最终获得绿卡。
反对方认为这样的财富考察严重违背了美国传统移民精神,会阻碍低收入家庭人群和需要人道主义救助的外国人提交申请,可这就是川普政府想要结果。
DHS最新版本的公共负担规定就非常注意措辞了,新规定是为了“美国移民申请人提供公平和人道的待遇”,翻译一下就是新的规定并不是为了移民申请设限而设置的。
DHS部长Alejandro N. Mayorkas亲自出场表态:“根据这项拟议规则,我们将回归对‘公共负担’一词的历史理解,个人不会因为选择获得健康福利和其他可用的政府补充服务而受到惩罚。”
这份新的政策议案长达291页,小纽给大家划出了新规定的重点内容:
首先对于“公共负担”的定义,新规定提议将公共负担定义为“可能会将使用政府提供的福利成为主要维持生计的来源”。
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如果短时间内因为特殊情况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没问题,但如果移民审查人员发现这位移民福利申请人可能会主要且长期依靠使用公共福利才能在美国存活下去,那才会被判定为公共负担。
根据美国自1996年实施的现行法规,“公共负担”一词被定义为“主要依赖”政府援助的人,这意味着政府提供了他们一半以上的收入。国会在1996年的福利改革法中指出,公共福利的可获得性不应成为移民到美国的诱因。
其次,DHS新规定中建议将以下公共福利纳入到公共负担考察范围,这部分主要集中在现金福利:
DHS新规定中建议不考虑将非现金福利福利纳入到公共负担考察范围,这其中包括:
DHS刚刚发起的这套流程走得是修改美国规章制度非常正规的NPRM流程,这个正规流程虽然进行速度会缓慢一些,但也是让人在流程上挑不出错,不像川普政府那会今天一条行政令、明天一个特别命令,别管规定是否合理,最后都因为流程不合规让人抓住小辫子输在了法庭。
这套新规定将在最近正式公布在联邦公告网上,公示期将为60天,60天后DHS会根据采集完的公众意见再决定是否进一步调整。
看完今天小纽的文章你有什么想法?你对申请美国移民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文末留言区给小纽留言、与其他小伙伴们互动~
如果你对美国法律有任何问题,或者你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为您办理美国移民各类申请,欢迎拨打小纽热线800-685-6947进行免费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
如果你喜欢小纽或者小纽的文章,别忘了点赞、评论、转发,并把小纽介绍给更多的小伙伴哟~~
Legal Disclaimer © Copyright NYIS ALL RIGHTS RESERVED
F1签证 sitemap
2022-02-18 | 拜登政府推公共负担新规议案:只要不领现金福利一切都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