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在雇主A工作第八年,雇主有关联公司B,以公司B名义给我办绿卡。PD 2017年9月是EB2,去年10月交EB3 downgrade 140和485,目前485已经满180天,EB3的140刚刚通过PP批准。雇主A是nonprofit,我是Cap Exempt H1B,第二个extension刚刚批准。不过前天Combo卡制卡了应该马上能收到,所以可以用Combo卡工作。现在想要考虑换工作,有以下问题想麻烦解答一下。
1.我了解到140有雇主180天之后不能revoke的规定,因而许多人都是等140批准后180天换工作。但我又是有EB2的140并且已经批准好多年了,请问如果现在换工作,是不是可能雇主撤回EB3的140因而新雇主需要重新做PERM及485,还是可以延用这一份485提交485J?
2.因为我换工作大概率肯定是用Combo卡工作的,如果需要重新走PERM/485,是不是会使得现在的Combo卡失效?或者是会需要很长时间,那么是否来得及办第二年的EAD?
3.另外,因为理论上是关联公司B给我办绿卡,如果加入新公司,实际是我一天也没有给B公司工作过,这样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感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