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留学,和3个不认识的女生一起合租,我住客厅,开始决定四个人都签1年的lease,由于我还没有存款证明,她们先签了lease,中介说我让办好后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可是我先给她们转了押金中介费和第一个月的房租。但是等我入住后,室友提出想加公共区域占用我的客厅空间,我不同意,后来提出要么占用部分客厅要么加150刀房租,后来降成100刀,开始我被烦太多同意了加100刀房租,过两天又说押金和中介费也要我多付,我和她们理论,双方都不妥协最后闹掰,大家都同意我搬出去,此时我没有lease,搬走当天其中一位室友说等房东查房后,房东说应该什么时候退押金,她们就什么时候退给我,我同意。但至今未和房东提及查房的事,期间我追问就说房东喊忙,一直拖我。我在新泽西州,泽西的小额法庭42刀可以提起诉讼,我只有银行转账记录(boa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文),和她们最开始手写的每个人房租押金中介费分别多少,是中文的。想问我要去法庭追回损失吗? 我手里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要赔偿应该要多少?